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
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求,进一步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,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适用范围:本规定适用于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和学习,提升其专业知识与技能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。
二、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应涵盖会计准则、财务管理、内部控制、税务筹划等多个方面。同时,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、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,增强其综合素质。
三、学时要求:每年度,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。其中,线上课程不少于40学时,线下培训或研讨会不少于20学时。确保每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及时更新知识体系,保持专业水准。
四、考核机制: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,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。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定、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,激励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继续教育,不断提升自身能力。
通过上述措施,本规定力求构建一个持续学习、不断进步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体系,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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